初集 第一冊『悌篇』
【原文】 元真定有朱顯者,至元中,其祖父已分授財(cái)產(chǎn)。迨至治中,顯念其侄彥昉等年幼無恃,乃謂其弟耀曰,父子兄弟,本同一氣,可異處乎。乃會拜祖墓下,取分券盡焚之,復(fù)同居焉。 兄弟,父之一氣也,從兄弟,祖父之一氣也。祖父視群孫無輕重,亦猶父視諸子無輕重也。朱顯胞弟,僅一耀耳,而群從則多貧。乃以祖父已分之券,火之而復(fù)同居,非違祖父之命,實(shí)深慰祖父之心爾。
【白話解釋】 元朝時(shí)候,真定的地方,出了一個(gè)大大友愛的人,姓朱單名叫做顯。在世祖皇帝至元年間,他的祖父,早已把家里的銀錢和產(chǎn)業(yè),一概均勻分好,傳授給子孫了。 到得英宗皇帝至治年間,朱顯想著他的侄兒叫朱彥昉的一班人,窮的很多,并且有的年紀(jì)太小,又沒有父親母親可靠。因?yàn)檫@個(gè)緣故,朱顯就對他的弟弟名叫朱耀的說道,凡是父子兄弟本來同是一氣的,哪里可以不同住在一塊地方呢。 就會齊了各房的弟兄們和子侄輩,一同到了他的祖父墳?zāi)骨埃殿^稟告了一回。拿出向來他的祖父分給他們的分書憑據(jù),盡數(shù)用火燒掉了,仍舊大家合攏來一同住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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